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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租赁合同(北京市租赁协议相关规定)

零距离╰ 羙感 2023-11-18 09:22:19 教育与人493

北京市租赁协议相关规定

1.合同的签订

在北京市租房,租赁合同是房东与租客之间最基本的法律依据。租赁合同应包含以下条款:
  • 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;
  • 出租房屋的房屋性质、用途、布局、卫生间、厨房、外门等设备的情况;
  • 租赁期限;
  • 租金及付款方式;
  • 押金及其退还方式;
  • 租赁期满后的续租、买房等情况的说明;
  • 违约责任。
在签订合同时,双方应当对条款进行充分了解,并在合同上签字。若遇到需要补充条款的情况,双方应当协商并约定后再进行补充。

2.租金支付及押金

根据《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》,承租人应当每月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。房东应当在向承租人出租住房之前,要求其支付不超过住房租金总额百分之三十的押金。租赁合同期满并正常解除时,出租人应当在扣除租赁期间内承租人使用住房所造成的损坏、污染、滞纳金等费用后,将押金返还给承租人。租赁合同期满而承租人未到指定地点领取押金的,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妥善保管其押金,将押金的保管费用从押金负担中扣除后,将剩余部分退还给承租人。

3.合同期内出租方权利和义务

在北京市租房,出租方也有一定的权利和责任。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人按期交纳租金、爱护住房设备和消防设施、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等。但出租方也有相应的义务,如保证租赁住房的使用及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、对出租住房实行消防安全和防盗措施等。如果出租方违约,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、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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